德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对城乡居住小区(院落)实行封闭式管理的通告(第5号)
文章来源:德阳日报 发布时间:2020/2/10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按照省、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要求,即日起对全市所有居住小区(院落)、农村集中居住区(散居院落)实施封闭式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全体市民应做好自身防护,要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集、不遛狗,禁止两户以上家庭聚餐,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戴口罩。文化、娱乐等聚集性场所一律关闭。
二、街道(乡镇)、社区(村)负责落实辖区内封闭管理工作。有物业管理单位的,由物业管理单位具体实施;无物业管理单位的,由属地社区(村)组织落实,原权属企事业单位协助。农村要在每个村交通要道设立疫情防控检测点,建立乡(镇)守场镇、村管要道、组包院落的三级责任体系。
三、加强人员出入管理。人员进出实行门禁卡或出入证管理,非本小区(村)人员不得进入,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对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的人员必须及时报告,并按相关规定采取防控措施。快递(邮件)、外卖等实行无接触配送。必要时,对小区(院落)实施分类管理。
四、全市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施工工程单位、建设工地、居住生活小区等业主单位一律按照属地管理要求,接受社区(村)疫情防控监督。
五、抵达(返回)德阳市人员必须当天向所在小区和属地社区(村)报到,详细登记姓名、职业、门牌号、联系方式、来源地、来德时间、详细行程和乘坐的交通工具及班(航)次等以及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等情况。对隐瞒重点疫区旅居史和健康状况造成疫情传播的抵德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落实出租房管理责任。出租房屋的出租人、管理人、物业管理单位,及属地社区(村)必须按规定落实防控责任,做好承租人员的管控,履行及时报告义务。对出租房发生的疫情,故意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严禁将房屋新出租给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的行为;已出租给疫情重点地区租客的,规劝其延期返回德阳。
七、业主装饰装修、老旧小区改造、增设电梯等一律暂停施工。路灯、电梯、管网等需要急修的,应报社区(村)同意后实施,并对施工人员开展体温检测和登记。
八、各类场所一旦发现确诊病例,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溯源排查,切断传播途径,及时采取局部或全部封闭等防控措施,确保疫情不蔓延、不扩散。
九、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组织和市民群众必须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违反有关防控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由德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另行通告。
德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9日
(作者:高中办公室 发布:高中办公室 修改:高中办公室)
|